· 明俊顧問 · 職災給付 · 閱讀時間:約 15 分鐘
職業災害受傷有什麼法律與保障?2025 最新申請流程、給付計算與雇主責任(勞工必讀)
別只知道「有職災」!這篇教你如何申請、準備哪些文件、給付怎麼算、常見退件怎麼補、與雇主補償如何並行不相斥。遇到職災,申請快又準、不吃虧。

🧭 本文焦點(操作向)
- 申請資格與到職即生效:多數受僱關係下,受僱即應納保,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。
- 文件與時點:就醫 → 蒐證 → 申請 三步驟;證據越早、越完整,認定越順。
- 金流怎麼算:傷病給付原則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基礎,常見為前 2 個月較高比率、其後 70%,合計最長 2 年(以主管機關實際核定為準)。
- 與雇主補償雙軌並行;特定情形(如雇主未保而後補)依法可能發生抵充規則,細節以當年度規定為準。
🗂️ 目錄
- 一、這篇在解決什麼?(與總論切分)
- 二、申請資格與到職即生效
- 三、第一時間該做什麼:三步驟與時點
- 四、必備文件清單(附蒐證要領)
- 五、各類給付怎麼算?(示例+觀念)
- 六、雇主補償 vs 職災保險:雙軌與例外
- 七、常見退件原因與補救辦法
- 八、通勤災/出差:舉證要點與地雷
- 九、雇主未投保也能請?「先行給付」SOP
- 十、流程時間軸
- FAQ:實務 10 問 10 答
- 申請檢核清單(可直接照做)
🧱 一、這篇在解決什麼?(與總論切分)
- 總論篇講的是:什麼叫職災、職業病與通勤災的範圍、三大認定要件。
- 本文(操作篇)只做一件事:把申請流程跑對。從文件 → 時點 → 計算 → 常見退件 → 與雇主理出雙軌,讓你真的領得到、領得對。
⚖️ 二、申請資格與到職即生效
- 多數受僱勞工應納入職災保險,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。
- 一般以受僱當日起即有保險效力;雇主延遲或未申報,勞工仍可主張權益(見「先行給付」)。
- 派遣、約聘、定期契約、多重雇主者:實務看事實上受指揮監督與受僱關係,而非僅看名目。
⏱️ 三、第一時間該做什麼:三步驟與時點
- 就醫存證:急診/門診,索取診斷證明、影像報告、病歷摘要。
- 蒐證:
- 現場/設備/工具與傷勢照片、同事證述、監視器/行車紀錄器位置。
- 通勤或出差:路徑/時間的客觀足跡(票卡、停車、加油、手機定位)。
- 申請:儘速向勞保局送件(各給付有法定期間,越早越好);與雇主往來留書面。
🗒️ 安全話術:「先就醫、依事證處理。」避免在筆錄或內部回報中加入推測語。
🧾 四、必備文件清單(附蒐證要領)
- 醫療證明:診斷證明、影像報告、住院/手術同意書、醫囑。
- 勞動證明:勞動契約、出勤記錄、工時/輪班表、差勤/出差單、派工單。
- 事故證據:事故敘述、現場照片、監視器影像、設備保養紀錄、教育訓練紀錄。
- 通勤/外勤:可回溯的交通紀錄(票卡、加油、停車)、手機定位、行程表。
- 費用單據:收據、健保明細、處方箋、輔具發票。
- 聯絡證據:與雇主、保險單位往來之Email/簡訊截圖。
🎯 原則:把「工作/職務」與「傷病結果」用客觀證據連成一條線,申請就會順。
🧮 五、各類給付怎麼算?(示例+觀念)
下列為職災保險常見給付的計算觀念與示意(實際金額仍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)。
1) 醫療給付
- 因職災必要之門診/住院費用由職災保險支應;自墊部分請留存單據以供核銷。
2) 傷病給付(暫時無法工作)
- 基礎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主;自不能工作第 4 日起核給。
- 常見規格:前 1–2 個月比率較高(如 100%),第 3 個月起約 70%,最長 2 年。
- 示例:平均月投保薪資 NT$40,000 → 前兩月各 NT$40,000;第 3 個月起每月 NT$28,000,持續至核定的不能工作期間上限。
3) 失能給付(永久影響)
- 依失能等級核定,可擇領一次金或年金(原則上一次選擇)。
- 怎麼選:
- 需長期穩定現金流 → 年金。
- 有整筆支出(長照、輔具、家庭財務重整) → 一次金。
- 決策建議:先做家庭現金流試算+復健期程評估再決定。
4) 死亡給付/喪葬津貼/遺屬年金
- 因職災死亡者,遺屬可請領死亡給付與喪葬津貼;符合條件者可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。
- 要點:盡早備妥親屬關係證明、戶籍資料與死亡相關醫療文件,以免補件延誤。
5) 職業重建服務
- 包含輔具補助、職務再設計、職訓與就業媒合。建議與醫師/職能治療師規畫復工路徑,把復健計畫與重建資源接起來。
📌 多重受僱或多處投保者,先釐清各雇主申報與投保薪資合併規則,再送件。
🏛️ 六、雇主補償 vs 職災保險:雙軌與例外
- 一般情況下,雇主依《勞基法》第 59 條的職災補償(工資、醫療、失能/死亡補償)與職災保險給付,性質不同、程序不同,可並行請領。
- 特定例外:若雇主未依法投保,嗣後依規定補繳或處理時,**保險給付可能依法「抵充」**雇主依《勞基法》第 59 條應負擔之補償(屬特別條款;以當年度規定為準)。
- 若雇主安全衛生確有疏失,勞工或遺屬仍可依民法另行請求損害賠償(如精神慰撫金)。
✅ 建議順序:先走醫療與保險申請 → 再與雇主談補償(全程書面留痕)。
🧯 七、常見退件原因與補救辦法
- 因果關係不足:醫療診斷與事發經過「接不起來」。
- 補救:補提工作內容、任務單、工時、同事證述,讓醫療文件與事實一致。
- 通勤路徑不合理:繞路幅度大或停留過久。
- 補救:提供固定路線證據/臨時繞路合理性(如加班晚餐、臨時交通中斷)。
- 醫療用語不一致:診斷名稱與事故描述不對位。
- 補救:回院更新診斷敘述,請醫師就受傷機轉補寫關鍵語句。
- 文件缺漏或超時:關鍵單據漏附或超過申請時效。
- 補救:先補正、再申覆;並寫明延遲之客觀理由。
- 雇主不配合:不出具資料或否認職災。
- 補救:用在案事證直接向勞保局申請;並向地方勞工局尋求協助。
🧭 八、通勤災/出差:舉證要點與地雷
- 通勤災看的是合理時間+合理路徑:
- 加分證據:交通票卡/通訊定位/停車繳費/加油紀錄。
- 地雷:明顯繞道辦私務且時間過長、與上班時段落差過大。
- 出差/外勤屬執行職務:
- 加分證據:差勤核准、派工單、行程表、住宿單、里程紀錄。
- 地雷:未留任務與會議足跡、私人行程與工作無法切割。
🛡️ 九、雇主未投保也能請?「先行給付」SOP
- 準備醫療與事故證據→ 直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。
- 主管機關依法先行給付(依規則審認)→ 事後向雇主追償。
- 同步向地方勞工局申訴雇主未投保,由主管機關裁罰並督促補保。
- 不影響勞工請領權:你的權益不因雇主違法而消失。
🗓️ 十、流程時間軸
- D0–D3:就醫(取診斷書/影像)、現場與路徑蒐證;通知雇主並留書面。
- D1–D14:彙整出勤工時、差勤、票證紀錄;備齊申請書表與附件。
- D7–D30:向勞保局遞件(各給付申請期限不同,越早越好)。
- 補件期:若被要求補證,一次補齊(醫療用語一致、路徑合理性說明)。
- 核定後:留存核定書與金流紀錄;如不利,評估申覆/行政救濟。
- 並行:與雇主就勞基法 59 條補償洽談(全程留書面);必要時申請調解或訴訟。
❓ FAQ:實務 10 問 10 答
Q1:傷病給付可以領多久?中間康復又復發怎麼算?
A1:以醫療需要與不能工作期間核定;中間中斷後又因同一職災復發,以最新醫療證明續提,由保險機關審認。
Q2:失能「一次金」和「年金」要怎麼選?能改選嗎?
A2:原則為一次選擇。若長期生活需穩定現金流→年金;一次性支出很大→一次金。先用家庭開支試算再決定。
Q3:遺屬年金與喪葬津貼可同時請嗎?
A3:可依規定分別申請;一為生活保障、一為葬喪支出,性質不同。
Q4:沒有勞保卡、雇主又說不是職災怎麼辦?
A4:不受限於雇主說法。用你手上的醫療與事故證據向勞保局逕行申請,並向地方勞工局尋求協助。
Q5:請假期間雇主可否不發工資?
A5:保險走傷病給付;雇主是否另需支付工資,依勞基法第 59 條補償與個別約定綜合評估。
Q6:給付會不會課稅?
A6:多數職災保險給付具保險給付性質,通常不計入綜所稅所得;報稅前建議再次確認當年度規定或詢問會計師。
Q7:兼職/多重受僱如何計算投保薪資?
A7:依實際投保狀況與規定辦理;先確認各雇主的保險申報再與勞保局核對。
Q8:通勤災繞路買晚餐會不會被否?
A8:視偏離幅度與時間而定;盡量固定路線,必要繞路請保留客觀理由與足跡。
Q9:醫療單據遺失了怎麼辦?
A9:回院補印明細或向院方申請病歷摘要;向健保端調出就醫紀錄作輔助。
Q10:核定結果不利可以救濟嗎?
A10:可在規定期限內申覆;不服再循行政救濟/訴願程序。補齊因果與路徑證據是關鍵。
✅ 申請檢核清單(可直接照做)
- ☐ D0 就醫:診斷證明/影像報告/病歷摘要
- ☐ D0 蒐證:現場、設備、傷勢照片;同事證述;監視器位置
- ☐ 通勤/出差足跡:票卡/停車/加油/定位、派工單
- ☐ 勞動證明:契約、出勤、工時、輪班、差勤核准
- ☐ 費用單據:收據、健保明細、處方箋、輔具發票
- ☐ 書面留痕:與雇主、保險單位 Email/簡訊截圖
- ☐ 送件套組:申請表+所有附件一次到位
- ☐ 退件應對:醫師補記受傷機轉、補足路徑合理性
- ☐ 雇主雙軌:保險給付先跑、雇主補償另行談
- ☐ 未投保 SOP:先向勞保局申請 → 勞工局申訴 → 由機關對雇主追償與裁罰
📅 最後更新:2025-09-16
⚖️ 免責聲明:本文為一般性實務整理,非個案法律意見;重大傷害、死亡或爭議請盡早洽專業律師/理賠專家。